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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产后精神病患者可以离婚吗?

产后精神病患者可以离婚吗? 结婚一年,婚前并不知女方有病史,结果产下孩子一个月后,患上精神病,在治疗期间,才知道原来女方在结婚前就有过该病的记录,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女方25岁,父母也健在,女方产下的孩子现在才二个月,女方还在医院治疗,如果离婚,孩子会给谁抚养?另外,必须由女方提出离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hx_77(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5-02-01 14: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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