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凭合同纠纷
租凭合同纠纷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三年前转让了一家饭馆80平方,该店面属于单位公家的房子,该单位的一名员工从该单位租下来,买好桌椅,板凳,后厨设备又以十万元的价格转让转租给我,获得个人利益。我后期又安装了天然气,他跟单位的租期为五年,他跟我签了三年的租期合同,当时是口头协议能长期租凭或可以转让他人,但是现在三年租期已到,我还想继续续租该房子,该员工以单位要收回房子为由,不在出租给我了,强行收回房屋。
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或继续租用该房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雷勇军(新疆-石河子)
提问时间:2015-02-01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