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农村房产归属
离婚农村房产归属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丈夫是结婚过来的上门女婿。在政府确权那年,政府要求选一名户主出来。当时房产是在我父亲的哥哥名下,父亲已去世,父亲哥哥终身未成家,无子女,我母亲健在,村领导建议年轻力壮的丈夫为户主,我们没有法律意识,更没有意识到房产问题,就同意丈夫为户主,但是没有意识到现在房产也是我丈夫的名字。他在3年前又和别人合伙将我们的宅基地搭建成了厂房,他只出了地基,没有投资资金,将我和老人孩子,安置在由合伙人在自家自留地上搭建的临时住所里。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我只想把产权归还给父亲哥哥,不然老人连个居住地都没有了。请问1,这种宅基地搭建的厂房合法吗?2我可以和政府协商请求帮助吗?3我这个实在不行可以在离婚中要求过户给14岁女儿吗?如果有更好方法建议,请提点,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kin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1-31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