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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机动地征地补偿款分发问题
关于农村机动地征地补偿款分发问题 高速路占用农村机动地、山沟、山坡的补偿款,支村委决定给村民发放部分补偿款,补偿对象是八几年分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村民,死亡户口注销的,出嫁户口迁出的都能享受该补偿款,但是新生儿和新娶得媳妇,迁移户(每人交村里3000元从外地迁入村里的)都不能享受该补偿款,请问这合理吗?机动地作为村的集体财产是不是该持有本村户口就该人人有份呢?死亡多年的人也有权享受这份补偿款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静候你给的温……(山西)
提问时间:2015-01-31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