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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另一当事人因发生口角,至双方动手。(说明我先动手)后对方跑至一居民家拿来了二把菜刀威胁我

我和另一当事人因发生口角,至双方动手。(说明我先动手)后对方跑至一居民家拿来了二把菜刀威胁我 我和另一当事人因发生口角,至双方动手。(说明我先动手)后对方跑至一居民家拿来了二把菜刀威胁我,要和我单挑。如是他先冲向我在我的左眼上砍了一刀。当时我以为我的眼睛瞎了。而我的钥匙扣上刚好有一把和水果刀差不多的小刀,当时气愤的我就拿着小刀刺了对方几刀,一刀刺从背后刺入肺部着伤,另一刀刺入大腿内侧刺破了大动血脉。另加二处皮外伤。而我脸上被对方砍了二刀,一刀左眼睛上,伤口可能二至三厘米左右,另一刀是脸左侧,伤口三厘米。现在对方已伤愈出院。花费治疗费四万左右。对方已报警,但对方想私了但前提是我必须承担他的治疗费。请问按法律责任,因承担怎样的后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5-01-30 15: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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