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北京廉租房问题
关于北京廉租房问题 感谢上次各位律师的帮助,在下还有个后续问题需要帮忙,谢谢``
我伯伯01年以借住为名,搬进我家,到现在.没有对老人进行赡养义务..因为房产原属拆迁房,有我父亲一间,所以老爷子已立遗嘱给我,多次劝其搬离,其不肯.因要结婚等等事务,闹的比较大,其去办理廉租房..
其向我爷爷要了.我爷爷,我的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向有关机关申报..
但根据<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问题一:那么我伯伯申请的廉租房是否算是我爷爷的家庭成员申请..还是单算一户..
第二十三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原则上应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腾退原住房的,按全额保障面积标准配租或发放租房补贴;不腾退原房的,按差额保障面积标准配租或发放租房补贴。
问题二:如果其申请成功,是否存在我父亲这套拆迁房要被退还.
附:
(三)发放通知
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选房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其中需要退出原住房的配租家庭,须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原住房退出手续。
第二十五条 申请家庭凭《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与廉租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赁期限、房屋面积、租金标准、权利、义务、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租金,并按约定的期限腾退原有住房。
问题三:其搬离后,房管局要求退房,我应该起诉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iaz(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09-04-20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