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多处漏水
1、房屋存在漏水问题对正常居住使用构成一定的影响,但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二)项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这是对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的保修期。
2、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故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筌于你讲述的情况来看,开发商是不履行质量保修的义务,而且房屋的漏水问题也牵涉楼下的业主,对于你房屋的维修也是有一定的阻碍。如果严重影响到你的正常居住使用和生活了,是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实现你购买该房的合同目的,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你的相关损失。
4、建议你与开发商协商,若不能解决的,你还可以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委等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重要的是对房屋的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维修等附随义务,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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