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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房东不退押金
无良房东不退押金 本人于2009年10月1日与南头文化街46号二手房东黄小燕签订租房合同一年,终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于2010年12月5号前房东来收取房租时被通知:不再与本人续签下一年合同。本人于2010年12月20日通知房东退房,房东以合同第三条为由不退押金(3、租用期内,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本人的合同已于2010年10月1日已到期,难道还存在租用期内的说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小姐112……(广东)
提问时间:2011-01-09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