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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本人的父亲与叔叔兄弟俩人于1991年共同平摊出资建起一幢四层楼房
尊敬的律师:本人的父亲与叔叔兄弟俩人于1991年共同平摊出资建起一幢四层楼房 尊敬的律师:本人的父亲与叔叔兄弟俩人于1991年共同平摊出资建起一幢四层楼房,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属于他们俩兄弟产权共有。我父亲有我和妹妹两个子女,我已婚并有子,我妹妹远嫁广东省。我叔叔有一子未婚。当时房子建好后第一层是属于我和叔叔两家共用,第二层是我们一家居住,第三层是叔叔一家居住,第四层是两个房间由我和我叔叔的儿子每人各一间房。现我父亲早已於1997年底去世,而原有房产证一直至今没有变更,还是我父亲和叔叔的名字。请问,如果我与叔叔一家有房产纠纷,我该怎么办?房产继承权该如何分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5-01-30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