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出租的房子。暖气的管道漏水,淹了房户家的东西。请问,我有责任吗
您好!如租赁合同中无特殊约定,例如承租方负责维修等条款的话,意见如下: 你可以发函要求房东赔偿你租赁期间因漏水而发生的损失,并通知其因不予维修,故解除合同,然后要求房东退还押金,这没有任何问题,完全合理合法。 但房东拒不退还的话,你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但只要你有证据,可以保证胜诉。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您好,一般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建议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协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