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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别人向我借100多万,后来失踪。我在当地县级市法院起诉,并追责当事人妻子,但他妻子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上诉到我们中级法院,认为本案的管辖权在被告住所地法院。且发出狠话:若本案移送他们住所地法院的话我一分钱都别想拿到。如果这样,这法律岂不偏向了债务人吗?
当否?请赐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xm12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5-01-29 15: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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