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事故责任问题
事故责任问题 半个月前有位顾客在我们店做东西,工作的时候我们这有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他自己不小心把手伸进去把手指划伤,上医院缝了几针。 当时他自己说是自己不小心 不找我们扯皮,过几天又说要我们承担一点,再过一段时间又说要我们承担医药费,再现在他说要赔偿医药费再加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
请问这合理吗?应该算谁的责任?
就手指划伤了,医药费可能一千多块钱,他的意思要我赔他4000-50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2628(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1-01-09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