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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这样的“股东”该怎么办,我该怎样挽回自己的损失
成了这样的“股东”该怎么办,我该怎样挽回自己的损失 他人盗用或者说冒用我的身份,我莫名的成为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我曾在这一公司挂职工作)的一名股东,所有公司成立的资料和股东相关资料上都没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所有的注资手续也从未参与,也没出一分钱。然而,公司成立没几天,另外的股东就以我的名义抽掉转走我的股份(现在知道这是所谓的“抽逃注册资金”)。在公司工作了几个月(我是工程技术人员),我发现公司运营不太好,就想走。公司就给了我2万元报酬,之前从未领过工资,同时公司告知我你作为股东可以就股权进行转让,就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之前不是公司的股东(因之前未注资一分钱,又是无收益的转让,所以这股权转让我也未得一分钱),随后公司也进行了工商注册的变更登记。后来公司有了工程合同纠纷,要偿还债务。法院在裁决中将我个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应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由于执行裁定书无法送达,法院采取了在网上和法制报纸上进行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裁定生效后,法院从我个人银行账号上划拨了存款。当得知这一事,我如五雷轰顶。现在我想咨询律师,我该怎么办,该怎样挽回损失,日后这公司存在一天,就对我人生多一份威胁,面对这血淋淋的欺诈我该咋办,请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livan(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1-28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