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不能鉴定工伤
不能鉴定工伤 我06年初在工厂受伤,在当地医院治疗,当时工厂没有我的工伤保险,所以工厂就给我用别人的保险,06年底治疗结束,没有误工费,并且病历上是别人的名字,身份证号也是别人的。07年初工厂给我安排其他工作,08年底,我要求工厂给我申请工伤鉴定,被推脱至09年,后来工厂回复说申请鉴定已过期,我根本无从得知申请工伤鉴定还有期限这么一条规矩。经过两年协商,工厂终于同意补偿我几千块钱,不是我不知足,实在是我受的伤害太痛苦了,右手除拇指外全部都受到创伤,食指半弯着伸不直攥不上,中指被截指,无名指的指甲没有了,甲床下面的骨头被截去一半,小指指甲少了一半,手掌的食指根部做了植皮,至今植皮的部分仍没有知觉。工厂为什么不给我申请鉴定,为什么不告知我有鉴定期限这一项。我在网上仔细看了《工伤保险条例》发现,即使没有超过工伤鉴定期限也是无法顺利鉴定的,因为申请工伤鉴定所需材料里必须有医疗诊断证明,可我的病例上却是别人的名字,根本无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还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获得我应有的工伤赔偿、还有我能不能办《残疾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狂龙(河北)
提问时间:2011-01-08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