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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到底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武汉第二职教中心两学生打架 家长竟举刀行凶2010年09月20日 作者:饶纯武 蔡能 张宏涛   来源: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护子鲜血染红儿子衣衫 (记者饶纯武摄)  记者饶纯武 实习生蔡能、张宏涛报道:学生军训打架各有受伤,老师要求双方家长协商解决。结果,其中一家长找来三男子,对另一学生及家长围殴,挨打的家长为护儿子,脖子被刺,血洒校园。19日上午,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一件小事引发血案,一学生家长行凶后,竟驱车顺利逃出校园。  19日中午,记者在武汉市第三医院看到,头部於青的晏同学衣服满是血迹。“这些鲜血都是父亲保护我而染红的!”晏同学说,其父仍在手术。  晏同学介绍,他今年16岁,是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电子商务1006班新生。9月12日,学校组织到江夏军训。16日中午,同学们回宿舍午睡,他见谢同学过来抓着熊同学的脖子开玩笑,就将谢同学的手扒开,他和谢同学当即发生冲突,相互拳打脚踢,晏同学左眼青肿脖子被划伤,而谢同学眼部等部位受伤,两人提前结束军训。  昨日上午,学校通知两名学生家长到学校调解。上午9时30分许,晏同学和父亲一起来到学校政教处。谢同学本人没有到场,一名30多岁的偏胖男子前来“谈判”,老师让他们先自行协商解决。  据介绍,晏同学的父亲说了句“算了”并起身离开,行至政教处楼下时被该男子拦住。男子打了个电话,一辆商务车和小轿车从校外驶入,该男子随即拔出匕首,架在晏同学父亲的颈部,商务车和小轿车上冲下三名男子,对其拳打脚踢。  晏同学说,他见父亲被围殴,上前去欲保护父亲,遭对方暴打,胖男还用刀划伤了父亲的脖子,伤口顿时鲜血直流。见对方再次殴打儿子,晏父不顾一切地扑过去,将儿子护在身下。四男子一阵猛踢后快速上车,并让保安开门,随后驱车逃离校园。  事发后,民警和医务人员赶至现场,将晏同学的父亲送往武汉市第三医院救治。据了解,晏先生颈部伤口较深,经过4个小时的手术方脱离危险。  19日上午,记者来到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门卫值班员称学校领导不在不愿开门,记者询问保安是否放走行凶男子,门卫值班员也未置可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星空下回忆(湖北)
提问时间:2011-01-0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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