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福建省长乐市,我想咨询下本人前两年订婚,订婚前男方家人承诺说很快就要开始准备建婚房
我在福建省长乐市,我想咨询下本人前两年订婚,订婚前男方家人承诺说很快就要开始准备建婚房 我在福建省长乐市,我想咨询下本人前两年订婚,订婚前男方家人承诺说很快就要开始准备建婚房。本人与男的同居两年后,发现他家根本没有建房子的打算,因此事闹到女方想退婚,当初我就是从与我订婚的男子手里接走彩礼钱的,这男子期间给我写过声明书,说若女方想退婚,礼金不索回。请问,这份声明书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女方想退婚,需要退回男方礼金吗,男方也想退婚,但为了彩礼钱,一直等女方开口提退婚。说可以耽误女方青春。有没有法律条文可以保护女方,是否可以告男方欺骗可以有经济条件建房子而骗婚,或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福建)
提问时间:2015-01-27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