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姐夫欠的高利贷他现在没有钱还我姐要是和他离婚还用
看债务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
要看您姐是否有证据证明该借款是否未用于夫妻共同财产
他个人债务的,在离婚后与你姐无关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你姐如果之前明知 或者其接的钱用到家庭共同生活 你姐是需要还的
是否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多分财产。
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归女方;孩子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遵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孩子满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孩子意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