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超市上完卫生间出来没有看到台阶摔倒导致股骨颈骨折,超市有责任吗?
在超市上完卫生间出来没有看到台阶摔倒导致股骨颈骨折,超市有责任吗? 当事人53岁,女,在超市上完卫生间时,因超市卫生间门口台阶铺设的瓷砖颜色与附近整体环境相结合,给人一种在同一平面的错觉,故忽略了台阶而摔倒,导致右腿股骨颈骨折,并做固定手术,医生告知手术后有50%几率骨头会坏死,那就需要换球状骨。注:当事人左脚九几年做过手术后,脚踝固定不能转动,顾一般都走的很慢。
一开始和超市交涉后超市方说没有责任,后通过消费者协会再去交涉,得知超市有投保险,然后超市方让提供住院费用单据,通过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直接医疗费的70%,剩余的费用超市出于同情可以补齐,但当涉及到后续治疗费及相关补偿费用时,超市说只能一次性解决,要不就等治疗结束后再说,现在已经3个月过去了,带着治疗后相关资料去伤残鉴定所咨询可否鉴定,得知可以定10级,可以现在做,也可以9个月以后做,9个月以后做三期。
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询问一下:
1、我是现在就做鉴定呢,还是等到9个月后再做,有什么区别吗?
2、现在当事人有骨头坏死的风险,所以是和超市和解可行还是诉讼可行?
3、上述情况如果诉讼的话根据以往案例官司打下来责任会怎么分?
4、现在能确定鉴定伤残10级,赔偿大概有几项,等帮忙大致列个清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oush……(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5-01-26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