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签订认购协议交了定金,又要求交首付款,但房屋买卖合同说要在半年后拿到预售许可证后签。这样首付款有保障
签订认购协议交了定金,又要求交首付款,但房屋买卖合同说要在半年后拿到预售许可证后签。这样首付款有保障 选定房源后签了认购协议,交了3万定金。认购协议写明要在10日之内交齐30%首付款,如果逾期3天没有交费,则卖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可将房屋转售他人,并且不退还定金。
协议称:待达到预售条件后,买房需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在规定时间内,买方没有按时签订,卖方将不退还定金,且需扣除一定的损失费,扣除损失外的剩余房款退还给买房。
而且本协议写明“最终总房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这是否意味着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使合同没有签成或者因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向而没有签成都不会对开发商构成威胁?反倒买方要承担结果???
那么如果最终没能按时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于开发商调整了房屋的价格或面积导致的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是否开发商有义务退还定金,首付款以及相应利息呢???(签订认购协议和交首付时开发商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交首付只得到了一纸收据。开发商称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大约时间会在交完首付款半年到1年之间。)
如果不交首付款,买房将损失中意的房源,如果交首付款,当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但是又提高价格使得买卖双方不能达成交易意向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使财产和权益不受损失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kata(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5-01-26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