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祁县昭馀镇北关村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祁县昭馀镇北关村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昭馀镇北关村经济合作社
乙方;姓名-------
根据县人大《关于加快城中村该着决议》和《祁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县政府已经批准修建丹凤西路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丹凤西路以北的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由甲方同意征用。
一解除合同时间----年---月---日
二占地位置及面积---------地,面积------亩《长----米,宽----米》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祁县昭馀镇北关村        乙方:
甲方代表人:没有签字
                                     年----月---日


这个协议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409473……(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5-01-26 16:1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