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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五里高中学生上课时间跑出校门外打架闹事,殃及无辜,将我母亲撞倒身亡,还不愿赔偿

五里高中学生上课时间跑出校门外打架闹事,殃及无辜,将我母亲撞倒身亡,还不愿赔偿 2011年1月6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五里高中一伙学生打群架,殃及无辜,奔跑中将我母亲撞倒在地,致其颅内大面积出血,送至医院,即告不治身亡,五里司法所出面调解,按照湖北省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10年5月出台)的相关规定,只能得到11万多元的补偿,我方不服仲裁。请求法律援助,按照更有效力的法律文本和条款,或依据最新相同案例,最多能获赔哪几项赔款补偿?因为牵涉到我父亲生活无人照料,应有一定补偿(我父现年66岁,母不幸终年65岁)父亲属城镇户口,母亲属农业户口,但母亲身体健康,每年能有农田收入和猪鸡菜等收入约1万5千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董华明(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1-01-08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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