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是全责,对方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费
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是全责,对方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费 双车事故我的全责,保险公司已经定损,并且车辆已修复完交给对方,4S店及车主已验车没有任何问题,对方要求我赔偿对方车辆折旧费18000元(开1万多公里15万的车)和100元/天的交通费(他说他上班远),请问成都这边支持这样的额外要求吗,赔偿是否合理。
我周边的朋友都说不用赔,包括有个朋友也遇见过,不过他是无责方,也只是找对方签了一个以后车辆出现因这次意外造成的后续问题对方承担维修的协议,我个人也理解最多就是一次性赔偿点实际的交通费
无责方的车辆保险杠,左大灯,叶子板,左下支臂受损(没有伤到任何大件)都更换了新配件,包括车门只是划伤都换的新门,所有受损的部件都是车辆在使用后会涉及到更换的部件,没有伤到车子任何主结构
折旧费的赔偿主体是全责方还是包括保险公司和全责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j1823……(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1-25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