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请问我这样做可以吗? 希望听听律师门的意见!
请问我这样做可以吗? 希望听听律师门的意见! 是这样一回事情.我的亲戚加邻居从我公司购了10台电脑.当天配好下午4点多给他送去了.他说当时没有钱.并允许在一个星期之内付清.由于同一个地方的又加亲戚所以当时也没打欠条.哪知道当天晚上7点左右(我听收这批电脑的人说的)他就把电脑卖掉了.是我到另外的电脑店看见我配的电脑的.因为有我的保修贴 我才知道他把电脑卖了.跟后我打他电话停机了.我上他公司也没见到他 .人家说他搬走了.请问大家这是什么性质?另外我的电脑我见到卖到人家店了.可以证明是我的.我该怎么做 急 急 望懂法律的专家帮下我 谢谢 电脑的价值1.8万..
他卖电脑的时候是1.1万卖掉的.我问收电脑的人我的亲戚卖电脑的时候有没有出示电脑购机发票或者收据什么的.那电脑店老板说没任何证件. 电脑我有进货单的! 货驾驶员师傅可以证明已经交付到我亲戚的手了.麻烦懂法律的高手给予我一个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方案.在此感谢了
全新的电脑 卖电脑的人没有出具任何证据并且电脑未经使用.而买家也没要求卖家出证明电脑合法的手续.也没登记卖电脑的人身份证及工作地址等等.并且他是底于市场价钱7000多块的价钱收到的.请问收电脑的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吗.
另:我考虑到没给钱的人是我的亲戚和老乡.我暂时在通过他家里的亲戚在联系他. 我这边也在寻找.我想他的意图很明显.不一定好找.如果结果不好的话.我选择报警不知道警察受理不受理.我怕时间长了收这批电脑的老板把电脑出售了.我怎么做才好呢.望大家给给意见..谢谢!
越详细越好啊 !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K6438(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09-04-19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