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办理了数张信用卡,现在他人在国外出事被人抓了回不来,银行都来找我们,他留下一份信说所有办理的卡
建议及时还款,否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1万元以上)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