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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受害者(能不能的遗属补贴????)
我是不是受害者(能不能的遗属补贴????) 本人名叫红莲,生于1925年12月27日。第一,我兄弟姐妹三个,弟弟乌力吉解放前加入解放军,但在文化革命中遭受不白之冤,反动派以“内人党”加以陷害,并在没能相见(平反后在二连浩特工作)。第二,我1944年结婚与科左后旗朝鲁吐镇翁古查嘎查的玉宝,当时我老伴在村里当教书先生的,因此内蒙古解放后于1947年在沙日塔拉小学任教,后再朝鲁吐公社中屯小学工作。1958年打“右派活动”中无故被捕,1978年给予平反。当时我们有三个儿女,长子11,次子8,长女5岁,在老伴被捕的20年中我含辛茹苦将三个儿女养育成人。在无法维持生活的情况下我带着三个孩子搬迁到娘家新艾里,并且因社会的压力我只好在名义上与我老伴解除了婚姻关系。在这20年的时间里我们一家四口人眼泪都流干了。因我与老伴只是在名义上离婚的,所以在此期间我也没有与其他人结婚,老伴平反时我都年过五十,老伴更是比我长十四岁,因此我们也没有补办复婚手续。老伴平反时次子已经28岁,但是社会一直对我们一家人已右派来 对待,所以没有一家姑娘嫁给我家孩子,并且28岁对当时来讲在农村是过了结婚年龄,因此次子至今未成家。以上种种遭遇对我次子的精神造成极大的压力,久而久之次子患上了精神疾病。现我年纪已高,失去了劳动能力,居住的土房因常年失修,现已成了危房,无奈我只好借助他人老房,生活依然无法维持。 社会的车轮在我一生当中造成了无以言表的苦难,趁头脑清醒,我向上级领导说明我一生艰难困苦的生活过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lge74……(内蒙古-通辽)
提问时间:2011-01-07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