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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如何转让认缴出资额?

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如何转让认缴出资额? 新注册独资公司后,引入合伙人,新合伙人预备货币出资一部分,专有技术出资一部分。而股东承担货币出资额100%,实际尚未出资,初步构想与新合伙人按等同条件和方式出资,余下认缴出资额继续由股东后续按章程缴纳。问题如标题所言,股东可以转让公司的部分认缴出资额给新合伙人吗?
另外,有关技术出资部分,涉及合伙人在未来任职公司研发产品的技术贡献,想要通过未来公司经营收益代缴出资,有点类似期股。这在国内的法律法规上是否经合伙人协商好即允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dj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1-23 15: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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