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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两人把58岁老人按倒在厕所殴打,我打了两个小伙,其中有一个人鼻梁骨折了。

两人把58岁老人按倒在厕所殴打,我打了两个小伙,其中有一个人鼻梁骨折了。 两个人一个35岁,一个不到30,因为没素质在厕所往小便池外排泄,与老人发生口角,把老人按倒在地打了,造成老人右侧第七根肋骨骨折,右眼青紫,视力下降,头晕等症状,
等我们3个人(因为老人是其中一个人父亲,又与我是亲属关系)赶过去时看见老人被他俩殴打,我们3人就把对方两人打了,其中一人鼻子出血无大碍(可以解决)
35岁的人鼻骨骨折(不是粉碎型的),轻微脑震荡,呕吐头晕等,
双方都没报警,两人的医药费也是我们垫付的,现在35岁的人家属(因为有可能定上轻伤害)要报警,打官司。
1,老人可以定上轻伤害吗?
2,如果打官司,对方认准我方一人殴打,我方有可能判刑或赔偿吗?
3,如果私了的话,这种性质,谁的责任大,双方的医药费补偿费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32812……(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5-01-2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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