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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可以不讲时限的要抚养费吗?(每半年告一次)

可以不讲时限的要抚养费吗?(每半年告一次) 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快到三岁了,孩子判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那么,现在,判决离婚生效不到半年,女方打算以抚养费不够为由把男方告上法院,请问这个有法律依据吗?可以在孩子16岁成年之前,不停的以孩子的名义或女方的名义告男方要抚养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exif……(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1-2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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