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老婆结婚的之前在她们市区买的房子,我在另一个市区
夫妻共同财产。
你们共同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你俩名下,一般平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要结合众多情形,其中包括你们在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比例。
如果房产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你出了大多数的放贷和首付款,属于你将你的份额赠与了女方。你可以与对方协商你的房子,补偿对方少于一半的金额就对你比较有利了,建议详细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