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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下降工资,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孕期下降工资,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单位在我孕期进行了降职降薪,从原来的3600降到2300,期间没有任何口头或是书面的形式,那现在我生产后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根据2300来发放的,然后生育津贴只根据我现在2300的工资基数来发放了,我查了下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那这种情况我如何为自己争取之前的薪资待遇,如果维权的话应该去哪个部门请求帮助呢?其次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柠檬不哭(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1-2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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