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我以我个人的名义请我手下的员工吃饭,一共两桌,结束
根据您的描述,您需要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回答如下:
1、在对方通过诉讼提出索赔时,您可能承担较轻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你也可以主动承担探视、慰问、支付医药费等责任。
2、承担责任的原因在于,你的在先行为(明知客人开车来、请客喝酒、酒罢未进行有效劝阻、放任)是导致该事故的原因之一。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你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你的在先行为(请客喝酒、明知员工开车来、酒罢未进行有效劝阻、放任其开车回去)是引起这起事故的其中原因之一。建议你现在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探视、慰问、承担部分的医药费。
不需要承担责任。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我的补充: 2015-01-22 10:21
你没有过错,已经表示要找车送,是其本人坚持自己开车回家的,所有你没有责任。
我们认为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