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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您好!双方都有婚姻,我于2009年与一男子相识相恋,并发生男女关系

您好!双方都有婚姻,我于2009年与一男子相识相恋,并发生男女关系 您好!双方都有婚姻,我于2009年与一男子相识相恋,并发生男女关系。期间经常租借宾馆。后于12年租一民宅同居,但其晚上仍回家居住。我于12年11月得知怀孕,并于13年7月产下一子。当时男方未在协议上签字,但直至14年9月一直按照协议要求履行承诺。对方收入无法确定,因是家族式生意的网吧游戏机口头式股份,虽然有好几家,但只有一家店的报表体现其工资3000,其在上海租住房屋4500称为公家出资为其租赁,自购房产月还款6000,请问法院在取证考虑抚养费时如何确定?之前协议月抚养金额为6000,法院在确实无法明确其实际收入时会否以此为考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1-2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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