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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2014年12月1日,从富县以转让的方式购买了6头奶牛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2014年12月1日,从富县以转让的方式购买了6头奶牛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2014年12月1日,从富县以转让的方式购买了6头奶牛,由于富县畜牧局两年未对我所购买奶牛进行检疫,2015年1月5日检疫时1头奶牛患有布病,导致我所购买的奶牛被活埋,而且对名誉造成损失,牛奶滞销。我现在告政府不作为,请求赔偿我的损失,请问合理吗,胜算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01-20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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