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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不在法院送达的“送达回证”上中的受送达人签名栏里签字会怎样?算是藐视法庭吗?

不在法院送达的“送达回证”上中的受送达人签名栏里签字会怎样?算是藐视法庭吗? 因为一件交通事故,对方将我告上了法庭,本人收到了由法院寄来的诉讼文书和各类文件,其中有一份“送达回证”,回证上有送达文件栏上各类文件名称,本人对文件栏中“追加被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的内容不同意,不承认。不想在“受送达人签名”栏签字,如果签字了算是承认了他的诉讼要求吗?如果不签会怎么样,算是藐视法庭吗?希望能帮我解答,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再不疯狂。(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5-01-20 13:2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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