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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宿舍被动吸烟问题

宿舍被动吸烟问题 看到网上说“  (一)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3年以上10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手段残忍致人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10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
   引用此条,吸烟者大部分为成年人,他们知道而且清楚知道二手烟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尤其工作或者生活在同一个地理空间的(尤其是大学宿舍)常常迫使别人吸二手烟者更是知道长此以往比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但依旧明知故抽,这难道不是故意伤害他人吗?他们通过二手烟造成别人身体健康问题甚至中大健康问题,对生命也有不良影响,这便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

这种看法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xian……(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1-05 22: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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