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吧遭毒打,一审和二审都判网吧不承担任何责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网吧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对二审判决不服,你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申请再审
另行起诉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