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原告、被告与原告弟弟各承担什么责任
原告、被告与原告弟弟各承担什么责任 原告起诉理由:
原和被告与2012年5月1日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原告将自有的厂房(面积896平方米)场地等相关设施一并租给被告,被告在房库内存放货物,于2013年11月28日被告使用不当造成火灾
事实是原告与被告没有书面租赁合同,而且原告厂房早已经被法院查封,原告的厂房面积是1600平方米以上,原告弟弟在失火库房把头居住,库房中间着火(着火面积896平方米,另一头没有着火)原告与被告都不在厂房居住,原告的弟弟在厂房内居住并养殖、动用明火(取暖、烧炕)失火时间是凌晨5点,由原告弟弟报警,消防队没有查明失火原因。原告弟弟是法院查封厂房的扣押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hfue(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5-01-19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