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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1984年建四间平房。1996年我到桂林出差105天。领一村村民(被告)请一风水先。在我宅基地西南角以800余元建一小房。意思是截我家风水。造成我家门面。院墙均无法建。我1996年诉至法院。宿州中院判决被告什么时候小房翻新在让出侵占我的宅基地。我现在11口人无法正常生活。原来的审判员。现升监审庭庭长啦。她坚决不给改判。我申诉拾几年。耗资。损失38万余元。省人大。省政法委。省高院都把我的申诉转到审监庭。都被刘红庭长私自扣压。并说我告到哪里都没有用!!就是不给我改判!!看你可能剥我....。我叫天天不应咋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孝席(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1-05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