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向你咨询,女方不是独生子女,生一个小孩,离婚后由男方抚养
你好,按四川省规定可以再生一个不用交社会抚养费。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咨询计生管理部门。
问下计生办。
向计生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