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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窗户开法造成安全隐患能要求开发商消除安全隐患吗

商品房窗户开法造成安全隐患能要求开发商消除安全隐患吗 我于13年8月购买了一套期房,马上就要交付,现在发现由于开发商偷工减料,房屋的窗户没按当初样板房显示的是两种开法,内开和内倒,现在只有一种开法,内开,这样的开法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家里有小孩和老人的,很容易撞到,而且夏天开窗就不能拉窗帘,如果是两种开法就可以避免这种安全隐患和夏天易造成暴露隐私的现象。而且我们的房子是小区的二期,已经交付的一期窗户就是两种开法,我们找开发商要求按一期和样板房显示的那样改成两种开法,开发商要我们自己出钱才能改,请问我们能就这个问题维权吗,如何维权,希望能得到你们的解答和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冰凌(上海)
提问时间:2015-01-19 09:1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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