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联合起诉,能否胜诉?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如果合同里约定有违约金,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以及其他赔偿。
开发商违约,业主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只要有证据证明违约事实,胜诉不难。可考虑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有疑问可致电详询武汉李皓律师。
如有合同约定,你们有权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