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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3日下午被盗1月5日营业款!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2011年1月3日下午被盗1月5日营业款!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我们店铺每天的营业款次日3点前必须要存转到公司的帐户,1月3号的1:00下午我去存款的途中改变了存款念头,因为我是女生,2点的时候会有晚班的几位男同事回来,所以就回店铺去了,刚想把钱从书包拿出来的时候发现袋子被拉开了,然后书包全翻了都不见,后来立刻打电话给主管通知情况并打110备案,,在我上警车的时候发现那贼不仅把钱偷了,还把我卡的钱取出来了,里面有400元,他还消费呢!盗用的现金是15200元,卡盗取400元 消费60元,跟着我就备好案回来等消息,但是我觉得警察局好像不会跟我查似的,当时我上警车收到信息我就问可以提供卡号和名字叫他们查再那里,马上去抓他,但是那边又没反应,后来我叫他们一定要调出贼取款的视屏把他抓了,他们就说会的会的,真的会吗?而且这丢矢的金额比较大,公司会要我全赔吗?我觉得这事我是有错,但是我们打工的怎么能承担那么大的赔偿?公司将怎么处理才是合理合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ashis……(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1-04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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