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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别人用我身份证贷了三百多万,现在还不上了! 今天给我发了一个法律文书

12年别人用我身份证贷了三百多万,现在还不上了! 今天给我发了一个法律文书 12年别人用我身份证贷了三百多万,现在还不上了!
今天给我发了一个法律文书,内容是第一被告也就是我偿还,第二被告承担担保责任,原告拍卖抵押物,房地产首先偿还。第三被告按其所承诺偿还贷款。
我一分钱没花到,我也不认识贷款的这些人,是别人让我借给他们的身份证,这个钱用我还吗,我会坐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5-01-17 11: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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