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打架斗殴】当事人为某水泥厂门卫保安和运水泥材料司机。当时,司机运材料进厂

【打架斗殴】当事人为某水泥厂门卫保安和运水泥材料司机。当时,司机运材料进厂 【打架斗殴】当事人为某水泥厂门卫保安和运水泥材料司机。当时,司机运材料进厂,因保安开门慢,双方发生口角,司机先动手,双方就打了起来。后来司机报警,司机受伤较为严重,有明显外伤,而保安并无明显外伤。警方以司机先动手为由只带走司机一人。请问,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警方处理是否妥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01-17 07: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