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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帮我看一下,这两套房子我能主张为夫妻共有财产吗?vip

请律师帮我看一下,这两套房子我能主张为夫妻共有财产吗? 我与妻子结婚两年后对方提出离婚,无子女。
办理登记后两个月,尚未举行仪式时,女方亲戚家单位分配福利房,该房产产权归单位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和继承权,无任何房产证。
当时女方有两个亲戚符合分房条件,但是两人均无意再购置房产。于是我母亲给我的帐号打了36万块钱(房价35万4310),通过我的账户以其中一位亲戚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没有与单位及该亲戚签任何协议,我现在居住在这套房子里。
在我购房第二天,我岳母给我的帐号打了33万1千元(房价33万638元),通过我的帐号以另外一位亲戚的名字,购买了另外一套房产,同样没有和单位及该亲戚签任何协议。该套房屋一直用于出租,房租一直由我岳母收取。
以上两套房子的收款凭证和转账手续我都保存着。
现在离婚,以上两套房子我能否主张为父母赠与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采纳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被迫li婚(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01-1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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