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在劳动合同期间,公司解雇我,公司应支付我什么样的补偿
在劳动合同期间,公司解雇我,公司应支付我什么样的补偿 我在2010年9月份入职的,试用期是2个月,但12月刚签好了劳动合同,公司就解雇了我,由于我们的部门刚成立,所以总公司那边经常有电话打过来测试我们的专业知识,原因是总公司以客人的名义打电话过来测试的,我收集了问题之后五分钟就电话回复他,《但由于公司系统出现问题,我以正确的电话号码打出去,但被不知名人士接听到,我问对方,有没人打电话过来查询代理卡号是。。。。。《我说了卡号出去》的可用余额的。不知名人士帮我问了一下说没有人打,之后我就挂电话了,再用另外一部电话打出去就可以打得到查询问题的本人上。公司证明是系统出现了问题,但老板听了录音之后就说我跟不知名人士说了代理卡号,就是泄露了公司客人的资料,第二天《12月底》行政就跟我说我明天开始不用上班了,工资算到今天止,下个月15号左右以现金支付工资的。我这种情况算是违法解雇吗?我应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公司该给我的补偿算多少?补偿的项目及金额的百分比麻烦帮我具体说明一下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gmi……(广东)
提问时间:2011-01-04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