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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危害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 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右拐公交车蹭了了一下,公交车没有停下直接开走了,于是当事人就追到前面站台要求驾驶员道歉,驾驶员拒绝,于是当事人从乘客上车处上车与驾驶发生了肢体冲突,当事人太过气愤,将手中的的早点砸到驾驶员头上造成轻微烫伤。这种情况会判多久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丁D小雨(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5-01-15 13:37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翟方进律师
2015-01-15 17:50
情况轻微不一定要判刑,如需帮助请及时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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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向锋律师
2015-01-15 20:25
有可能属于治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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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成律师
2015-01-16 14:58
您好,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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