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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自建房,无房产证但单位批准建房应该如何补偿?

自建房,无房产证但单位批准建房应该如何补偿? 我家房子因父母结婚单位当时无房分配(奶奶也住本单位,单位房,交少许月租,因房屋面积太小,无法居住那么多人),85年单位批准在单位内某块地上建房,当时市规划局也批准,就开了张纸条,因父母不懂也没办任何证件。86年建房,房子为砖瓦结构,一层楼。现在我家和奶奶家这边要拆除,奶奶因为是住单位房,得到补偿,但是我家自建房因为当地政府说无任何证件,现在当年单位批的纸条也不见了,单位也倒闭了,我现在去规划局找备案也找不到。现在政府定义我家自建房为附属房,按240元每平方补偿,且拆迁费过渡费只按一户补偿即只补偿我奶奶家这户,只要我家自建房不肯签字,我奶奶家这户无任何拆迁费补助,现在怎么办?我家已经住了30年,虽然无任何证件,但是周围邻居都知道这是单位批的地。请问应该如何得到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6210……(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5-01-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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