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水利电力

这样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这样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方有一小水电站,去年,有人准备在我方电站下游修建一个新水电站,新修电站是通过公开拍卖获得开发权的,按照拍卖时候的规划,该电站的落差为28米,不会对该流域的其他已经修建的电站产生任何影响。但是,他们为了增大装机容量,通过一些非法的手续将电站的落差改为55米,为了增高落差,就只能往上游取水,提高电站大坝的高度,这样一来,就会极大的影响我家电站的运行安全,另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还可能损坏我方的一些设施,对方又据不出具相应的地质勘测报告和安全施工的一些手续。我方阻止了他们的施工,但是在发改局(电站增容手续是他们批的)的调解下,对方愿意就可能对我方造成的损害作出无条件的赔偿,并就赔偿标准签订协议。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能不能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ris……(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1-03 21: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