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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们一起购买了抚顺一处房子,买房合同上写的是共同共有,婚前他卖了自己的房子

我们一起购买了抚顺一处房子,买房合同上写的是共同共有,婚前他卖了自己的房子 我们一起购买了抚顺一处房子,买房合同上写的是共同共有,婚前他卖了自己的房子,但是房子是农村的棚户改造房,房子还没下产权,但是因为他是城市户口,她妈是这个村委会的妇女主任,所以就把房子做在了别人名字上,但实际一直他居住,为了买新房我们卖了这房子,我还像父母借了钱付的首付,余下的我们共同还贷。现在因为男方家暴我起诉离婚了,可是他确打出了那个房子的10万借条,这借条很明显是假的。我现在想问这房子既然是共同共有是不是不管他借钱买还是我借钱买的,我们是不是都可以均分这个房子首付,并且我可以多要10%的精神补偿吗?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5-01-14 20: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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